查看原文
其他

三方话协作,同堂聚共识|拱墅检察召开检律圆桌会

拱墅检察 2023-05-02

9月27日,拱墅区检察院会同区司法局、律协、部分律师事务所召开检律座谈会,商讨建立检律定期会商机制。区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王晓光,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张孟春,区司法局党委书记、局长唐峰渊,党委委员、副局长陈波,市律协拱墅区分会会长朱虹,及杭天信、厚启、华盛、丰国、浩信等律所主任参加会议,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万琳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。


工作介绍


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张孟春就区检察院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、检律协作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三方面的汇报。一是立足“四大检察”,拓展检律协作领域;二是创新检察产品,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;三是开展检律交流,构建新型检律关系。

互动讨论

检、司、律三方代表就拟出台的《关于建立拱墅区检律定期会商机制的意见》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探讨。与会代表交流意见、提出建议,区司法局代表、区律协代表就建立检律协作的机制创建、平台建设、协助共赢等方面提出意见。


律师代表踊跃发言,就权利保障、执业环境等方面提出建议。


市律协拱墅区分会会长  朱虹

建立长效机制很有必要,互动交流很重要,检律互动线下要开展三个月一次,线上可以不定期开展;我们成立运河法律服务讲堂后,要邀请检察官来互动、上课、培训。


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主任  余月海

要加大对法院的监督力度,探索可持续的长效机制;继续推进公益诉讼,是为老百姓办实事的有效途径;希望拱墅检察与拱墅律师分会可以建立长期的良性互动机制。


浙江华盛律师事务所主任  赵毅

我们同属职业共同体,虽然与公检法的联系多,但是律师与公检法之间有隔层。建立长效的互动交流机制,有利于互相反映问题,打通检律之间的交流平台。


上海浩信(杭州)律师事务所主任  姚品信

建议对疑难复杂、新类型、无罪辩护案件及检律双方争议较大的案件多召开诉前会议,有助于达成一致意见;合规不起诉工作可以更完善,希望拱墅检察先行一步做这方面的尝试。


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主任  胡瑞江

会商机制很好,我们要把这个机制落地固化、常态化,希望三个月开展一次交流,收集一些问题,互相交流反馈;希望能够在认罪认罚工作中多讨论、多协商,真正实现认罪认罚制度的价值。


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主任  陈松涛

好的沟通渠道用会商机制的方式体现,我非常赞同。今天的座谈会是最好的开端,长效机制的建立可以真正解决一些深层次的司法问题。

唐峰渊讲话


区司法局党委书记、局长唐峰渊围绕《关于建立拱墅区检律定期会商机制的意见》,对区检察院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、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成效表示肯定与感谢,并针对构筑新型检律关系、推动全区法治建设提出四点看法:


▲“强”意识,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。检察官和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良性互动、共促发展的共同体。拱墅律师要秉承“以事实为依据、以法律为准绳”的法治理念,坚持抗辩中有立场、探讨中有促进,把检律协作贯穿至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当中,切实推动检律协作向纵深发展。

▲“优”机制,提高互动协作服务质量。律师代表充分发挥检律良性互动的桥梁纽带作用,就深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畅所欲言、献计献策。区司法局将积极搭建平台、健全机制,聚焦合作领域、交流渠道等关键点,强化检律联系沟通,实现资源共享,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的合作关系。

▲“严”执业,提升律师行业队伍素质。律师要守住底线,严格遵守法律法规,审视自身存在的执业风险,提升政治敏感性。做到底线思维“强”,从思想意识上强化风险防范意识;内部管理“强”,严格执行所内各项制度;落实改正“强”,切实维护拱墅律师行业的形象。

▲“聚”中心,推进全区法治建设。拱墅律师要在做好法律服务产品、树立先进典型、化解矛盾纠纷、助力公益服务等工作的基础上,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,服务大局,促进拱墅经济高质量、高水平、可持续发展。切实发挥法律服务在打造营商环境、民营企业法治体检、市场主体法律顾问全覆盖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。

王晓光讲话


党组书记、检察长王晓光在讲话中指出,拱墅检察联合区司法局、区律协拟出台的《关于建立拱墅区检律定期会商机制的意见》是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“推动建立检律定期会商机制”的具体举措,有利于构建良好的新型检律关系。针对下一步拱墅检察如何深化检律良性互动、推进法律共同体规范化建设,他提出四点建议:


▲统一思想。为法律职业共同体,检律双方有着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共同价值追求。检律双方要同心同向,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、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,坚持党的绝对领导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,坚持社会主义特色的法治道路。在大方向上统一认识,在法治轨道上解决问题,将打击犯罪与宽严相济相结合,实现公正与效率双赢。

▲完善机制。构筑更加和谐共融、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,机制共创、信息共享,常态化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监督。持续细化深化《关于建立拱墅区检律定期会商机制的意见(草案)》,形成长效机制,消除检律双方的思想隔阂、心理隔阂与工作隔阂。

▲强化合作。积极邀请律师广泛参与各项检察依法履职,充分发挥律师作用。加强交流互动,通过控辩大赛、法律论坛、检律开放日等形式,拓宽沟通平台,进一步凝聚共识 、加强交流、增进了解;加强角色借力,合力打开群众心扉、倾听群众心声,真正将法治意识扎根到群众心底。

▲促进互补。数字化改革背景下,检察院要加快提高信息化水平,用数字化改革撬动法律监督,用监督成效加大律师执业权利保障。要认真听取和重视律师的建议与诉求,互相学习、补齐短板,共同提高业务能力。要与司法局、律协加强协同,规范检律人员接触交往,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。

素材丨第九检察部

摄影丨曹青

编辑丨李伟


往期精选

• 秋日启新程丨拱墅检察机关党委正式成立!

• 拱墅区委常委会学习贯彻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》

• 秋动声声感物新——唱响首场生日歌

• 学党史 · 颂党情丨李亚峰:身边榜样,前行力量

• 中秋、团圆、辞浅、情长

• “富二代”身份背景被扒出,让人大跌眼镜……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